今天明哥看到一则重磅新闻。
11月26日,来自中国深圳的一组学者向外界公布,一对名为露露和娜娜的基因编辑婴儿于11月在中国健康诞生。她们的基因已经经过人为修饰,能够天然抵抗艾滋病。
据了解,领导这一试验的学者是来自南方科技大学学者贺建奎。此前,他们在招募一些夫妇,希望通过针对他们的孩子CCR5这个靶点,从而能够让这些夫妇的后代能够抵抗HIV、天花以及霍乱等疾病。
第二届国际人类基因组编辑峰会将于2018 年11月 27-29 日在香港举办。该峰会会期预计三天,由香港科学院、英国伦敦皇家学会、美国国家科学院和美国国家医学院联合举办。贺建奎计划于会议上宣布该研究成果。
从科学研究角度来看,这对双胞胎的一个基因经过修改,使她们出生后即能天然抵抗艾滋病。这是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编辑婴儿,可能意味着中国在基因编辑技术用于疾病预防领域的突破。
但是,我们仔细审查了该实验计划出炉的来龙去脉,却发现了一个惊天内幕!
第一章:
根据我国国家卫计委于2016年颁发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我国成立了国家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但是这一重大的基因编辑实验中,完全避开了国家级别的医学伦理审查,并且严重违背了国际医学界公认的伦理原则,冲击了学术研究的底线。
该办法的官方地址如下,任何人都可以公开查阅:
我们摘录了一些重点内容,列举如下。
—— 委员应当从生物医学领域和伦理学、法学、社会学等领域的专家和非本机构的社会人士中遴选,人数不得少于7人,并且应当有不同性别的委员。
—— 伦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伦理审查能力,并定期接受生物医学研究伦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当符合以下原则:
知情同意原则:尊重和保障受试者是否参加研究的自主决定权,严格履行知情同意程序;
控制风险原则:首先将受试者人身安全、健康权益放在优先地位,其次才是科学和社会利益,研究风险与收益比例应当合理;
保护隐私原则:切实保护受试者的隐私,如实将受试者个人信息的储存、使用和保密措施告知受试者,未经授权不得将受试者个人信息将第三方透露;
依法赔偿原则:受试者参加研究受到损害时,应当得到及时、免费治疗,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双方约定,得到赔偿。
但是,根据贺建奎团队主动披露的《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申请书》,他们并没有如实向国家级别的医学伦理委员会提交申请,也没有正式告知广东省和深圳市的卫计委,而仅仅是向深圳市一家莆田系民办医院提交了申请。
这是申请书原文:
我们先来说说这家医院: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局主席名叫林玉明,系福建人。2014年,林玉明当选莆田健康产业总会副理事长。大家随意从新闻媒体或者互联网上都能获知,类似的医院,医疗纠纷和名誉权纠纷不断,执业医生大多数是从公办医院临时聘请而来,缺乏长期执业前景,并且无法进行科学研究,该类医院以追求商业利润为第一要务。2016年,青年魏则西死于武警北京市总队第二医院外包出去的莆田系另一家医院。
由于申请书中没有披露审查委员会的专家名册,因此我们无法对其专业能力进行评判。根据新闻消息,该医院又临时否定和该基因编辑婴儿有关联,婴儿并非在该医院出生。
我们试问下,这样一家医院的伦理审查委员会,如何能够担当中国基因编辑第一高端实验的审查重任呢?
潜在的问题仅有这些吗?远远不是。
第二章:
根据北京大学分子医学研究所研究员刘颖的观点,
—— 这份伦理申请非常的草率,按照提供的日期来看,在伦理申请批准前实验就已经进行很久了。伦理审查是按照“科研项目”的标准实施的,这个标准本身就不对。
—— 整个伦理申请中,写到了前期在猴等模式生物上进行了相关实验,但仅仅描述了过程,并没有任何详细结果以及实验后续对该动物的观察结果。
—— 伦理申请书最后一段占领技术制高点和超越诺奖级的工作这些竟然能作为理由列到申请书里,可见项目实施者和批准者的本意和关注点到底是什么。
我们也摘录了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神经科学研究所任研究员仇子龙的观点。他认为:
—— 基因编辑用在人身上,特别是基因编辑受精卵,应该是全世界科学家非常慎重的一个举措。现在看到的是直接发布的新闻,科学研究的内容没有任何的披露,我觉得非常悲哀,科学成果的发表不应该是先在新闻媒体上,后来再发到学术期刊上。
除了2位专家的观点,作为外行人士,我们对照《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几大原则,至少可以判断贺建奎团队还违背了如下3个原则。
胚胎阶段实施基因编辑,仅仅征求监护人的同意,无法征求当事婴儿的同意,是否违背了知情同意原则?
在社会媒体上公开实验婴儿的姓名和个人信息,将来等到婴儿长大,她们会生活在什么样的社会舆论下呢?这肯定违背了对当事试验婴儿的隐私保护原则。
根据多位不同专家的观点,这对婴儿的父母(父亲有艾滋病,母亲没有艾滋病)本来就不是高风险的人群,但是婴儿一出生就被编辑了基因,承担的风险却是非常之大,一旦发生基因突变,长大成人之后,如何依法赔偿,怎么赔偿,可以赔偿得了吗?
医学的初心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本质是为了每一个人更加美好而快乐的在这个世界上生活,而医学伦理正是悬在医学科学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让医学研究始终不偏离自己的轨道,不忘记自己的初心。
那么,为什么我们总是能见到我国的一些学者,采用一些突破学术研究正规流程的方式,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呢?
第三章:
2017年2月,贺建奎在科学网曾经就人类胚胎基因编辑发表观点称:“CRISPR-Cas9是一种新技术,我们需要更多深入的研究和了解。不论是从科学还是社会伦理的角度考虑,没有解决这些重要的安全问题之前,任何执行生殖细胞系编辑或制造基因编辑的人类的行为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但是时隔数月不到,他的观点和行动就发生了反转。
“在基因编辑应用日益激烈的全球竞争中,我们希望能够脱颖而出。”贺建奎团队在去年提交的道德声明中写道。他们认为他们的这种创新将超越 2010 年荣获诺贝尔奖的体外授精技术。
但本次国际高端峰会的主席,加州理工学院的生物学家 David Baltimore 在为11月27日会议录制的视频中表示,“我们从来没有做过任何会改变人类基因的事情,而且我们从来没有做过任何会产生影响的事情。”这可以看出来,国际峰会的组织者也对贺建奎的计划一无所知。
第二届国际人类基因组编辑峰会(来源:麻省理工科技评论)
是的,这个团队希望一炮而红,在不经过国家权威医学伦理审查、不经过国际会议专家委员会的知情、以及同行评议实验数据的情况下。
我们从公开渠道获知了贺建奎团队的信息。他本科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后留学美国,在莱斯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并在斯坦福大学做博士后研究,师从微流控基因芯片鼻祖斯蒂文·奎克。现为南方科技大学副教授。
他创办的瀚海基因公司于 2017 年宣布成功研制出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三代基因测序平台 GenoCare。团队开始以行业黑马的形象走到众人面前。2018 年 4 月,瀚海基因完成 2.18 亿元人民币的 A 轮融资。
该新闻一经披露,引起了业界专家们的激烈辩驳、普遍批评。对此,有专家认为:
—— 这一实验,从科学层面而言,尚且具有巨大的潜在风险,没法做到百分之百排除,但是两个孩子作为试验品,这些潜在的、未知的风险将会伴随他们的成长。从事这一实验的科研人员既非HIV研究者,也非基因编辑领域专家,项目实施时其测序公司和其背后的商业资本实在铤而走险。
态度更加激烈的专家则表示,这一科学结论尚未得到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科学数据尚未得到同行评议,就事先在社会媒体上进行炒作,中国科研界需要就此发声,抵制该项目的实施者;否则的话,先例一开,以人为对象的医学实验和科学流程,就会被撕破一道裂口,潘多拉的盒子也许就此打开了。